Archive for the ‘ 神魂顛倒 ’ Category
是欺暪。
(安)
「如果有人向妳求婚,但是希望簽署這份契約,妳會同意嗎?」. 任一方提出離婚要求,不需另一方同意,即可生效。
. 離婚時,雙方個人財產及共同財產必須經由雙方同意的第 3 方人士及相關專家考量其婚後的分工情況,重新合理分配。
. 離婚時,雙方仍必須負起教養孩童的責任,並共同承擔經濟責任至其有獨立謀生能力為止。
. 孩童的歸屬,由雙方同意的第 3 方人士及兒童相關專家綜合各項因素判定。
(齡)「別上他的當,還不是為了外遇離婚舖好後路。哪天他愛上別的女孩,拍拍屁股就走人,妳還得乖乖的讓他走,眼睜
睜看著他們過幸福快樂的日子 … …」
「不會是妳男友提的吧?」
安尷尬地點點頭。
(芬)「不會吧?看他平常還蠻老實的,怎會提出這麼奇怪的想法?」
(安)「我也覺得奇怪啊 … …」
(齡)「男人都一個樣。不可靠!妳如果答應了,那妳就完了。」
「喂喂喂,妳不會已經簽下同意書了吧?」
(安)「我說我會想想 … …」
(齡)「想想?」
齡擺出一幅雙眼上吊的死魚眼。
(兒)「別緊張嘛,按這份合約,安也可以隨時走人,說不定她已經有了備胎呢。」
(齡)「喂喂喂,妳這什麼話嘛,妳看不見安那一幅死心塌地的樣子嗎?我看他是吃定她了,還明目張膽的來 … …」
(芬)「妳有沒有問他為什麼想簽這份契約?」
(安)「有,他說這就像食品的有效期限一樣。愛情如果過期了,就不該勉強食用 … …」
(齡)「哇,說得天花亂墜 … …」
這次是死魚眼加上滿天星。
(芬)「妳讓她說完嘛。」
(兒)「然後呢?我不懂,愛情過期和簽這份同意書有什麼關係?」
(安)「如果有一方已經不再愛對方,而另一方卻因為不甘心,不願簽字離婚,用法律來綁住對方,他說這樣的愛並沒有意
義 … … 所以,他說這也叫『防弊條款』… …」
(兒)「防止任何一方因為不理性,愛情失去了,還要強留?」
「嗯,所以這是第1條的用意,那麼後面幾條就是要用來好好處理『後事』的嘍?」
安沒說話,點頭苦笑。
(芬)「看來有幾分道理 … …」
(齡)「喂,連妳這個有夫之婦也被唬得一楞一楞的?妳們倆個倒底是站在哪一邊啊?妳們忍心讓我們的小公主受到壞男人
的傷害嗎?明知道她太單純善良,看她就要入虎口了,不拉她一把就算了,還往前推!」
(兒)「我不太相信這是他安排的後路;會直接提出這種要求的人不是太聰明就是太傻 … …」
(齡)「太傻,是我們的安太傻吧?」
(芬)「妳為什麼說,不是太聰明就是太傻?」
(兒)「哪一個女孩會同意簽下這份合約?提了等於白提。不如私底下悶不吭聲地偷腥就好了。」
「這是太傻。」
「而太聰明是因為看到法律的缺憾,原來是為了保障當事人,有時卻被用作凌遲愛情的法寶。」
(芬)「可是,有些男人說不定利用這份合約來吃定妳,結了新歡,輕輕鬆鬆就和妳說拜拜。」
(兒)「沒錯,但這正符合這份契約的精神;這種男人為什麼還要?過期了,就不該食用,管它誰甩了誰。」
(齡)「喂,別把妳的理想主義套在我們的安身上,她可不像妳一樣身經百戰。」
「換作是妳,妳會簽下這份契約嗎?」
(兒)「會啊。」
(齡)「說的比做的容易!等實際發生了再說。」
(兒)「沒人找我結婚啊。」
(芬)「安,妳說呢?妳男友真是怪人,都論及婚嫁了,還提出這種古怪要求 … …」
(安)「我也不知道 … …」
(齡)「妳答應了,到時候出問題,我們誰都救不了妳!」
(芬)「別給她壓力了。」
「快快快,有時間再想想吧,該去戲院了,從這邊走過去還要好一陣子 … …」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女孩們嘻嘻鬧鬧地離開了咖啡廳。喝一口已經冷掉的咖啡,隔壁桌的曉欣快速地在 PDA 上作了個摘要。
「這倒是個不錯的議題,康永哥應該會滿意吧?」
只是在提案前,她打算先看看她那一群死黨們的反應;不曉得她們願不願意在契約上簽字署名?
– Saturn Satellite №16 –
一位朋友的小弟大約 20 歲,最近認識一位女友,倆人如漆似膠,打得火熱。身為姐姐的她卻十分擔心。我的這位好友和她的小弟相差約 10 歲,曾經談過幾場轟轟烈烈的戀愛,現在則是逐水草而居的單身貴族。
我們可以不相信政治、不相信愛情、不相信任何的信誓旦旦,卻不可輕忽生物原始的內在趨力。
我想,我會在孩子 10 歲的時候,就教導他們基本的兩性常識,包括如何避孕,或者,更好說是如何自己控制和決定懷孕時機的方法,而不是給他們一些莫名其妙的道德勸說。主持人問:
– Saturn Satellite №16 –